|
发表于 2016-9-12 07:34:00
一问杨局长:
在2012年您出任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以来,忻州市无证售房猖獗,光搜索忻州吧爆料出的就有数家,如开莱二期、泛华公馆、泛华城市广场、民心家园等。作为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,您是否负有监管不力的直接责任?例如,精华小区913号楼无证售房从2012年到现在已持续4年多,部分业主入住也几年了,到现在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,这不叫不作为又叫什么?房管局于2015年4月30日对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可是24层的8号楼大部分房屋都是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初售出的,房管局的所谓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起到的是制止作用还是促销作用?在该楼盘全部房屋消售殆尽,并且在小区业主多次举报的情况下,房管局才出台了一个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这个姗姗来迟的决定书对开发商处以3万元的罚款。查阅忻州新闻报道,我们发现如下信息:“对于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,市房管局局长杨志勇表示,市房管局将根据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条款,对其限期停止预售,补办手续,没收违法所得,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%以下的罚款。”作为政府官员,这样信誓旦旦的公开言论,为什么遇到精华房地产开发商就大大折扣了?精华小区违规售房400多套,违规所得上亿,罚款区区3万,丝毫不提违规所得,而且售房部照开不误。请问杨局长,这处罚决定依照的是哪家的法规?这种轻飘飘的处罚是否能收到惩戒效果?这到底是放纵还是惩罚?忻州房管局对精华房地产开发商网开一面又说明了什么?
二问杨局长:
精华小区房产证无法办理,是开发商有违规行为,而据说这些违规行为的查处权限不属于市房管局,所以业主们的诉求与您没有干系。我等小民,只知道交钱买房办证是天经地义的事,同时也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,不知道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还有这许多扯不清的关系。就我们理解,既然这个小区没有取得《建筑工程规划认可证》和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》,很显然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。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商品房(1-7号楼)也就是不符合国家商品房建设标准的房屋,为什么市房管局能够发放《预售许可证》给开发商,任由开发商公开出售不合格商品房几百套?
另外,开发商自家的物业公司称霸小区近10年,收费高、服务差、楼霸横行、乱收费,业主多次举报,房管局有过什么作为?仅举几例请杨局长答复:1、房管局监察大队孙队长明确表示2015年元旦前解决的输电“双回路”为何到现
|
|